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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勞教需啟動立法程序
專家表示:可用社會矯正制度彌補行政處罰與刑罰之間空白
中央關於廢除勞教制度的決定公布後,引起很大的反響。不少人疑惑,該決定出來後,各地的勞教所是否立刻就退出歷史舞臺?勞教制度取消後,將由什麼來替代?昨天,北京晨報記者采訪了有關專家和部門。
廢止時間按照程序最快下月啟動
勞教制度何時廢止?北大法學院副院長、著名法學教授王錫鋅對北京晨報記者表示,廢止勞教制度是黨中央的決定,從法律程序來說,現行的勞動教養制度主要是依據公安部的一些辦法以及國務院批轉的辦法的決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需要國務院來啟動法規的廢止程序。三中全會的決定之後,要涉及幾個主體來迅速啟動立法程序。
1、全國人大。有些勞動教養的依據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所以要通過全國人大來明確宣布廢止。
2、國務院。有的勞動教養是通過國務院批轉公安部的決定,需要通過國務院來行使權力,宣布廢止。
3、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還有的勞動教養決定涉及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的辦法和內部規章,要通過他們來啟動。
4、全國人大常委會。雖然法規的廢、改、立需要按照各自的權限來進行,但也可以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次性、一攬子決定,對現有的關於勞教的規定進行廢止,這樣更加統一和有效。
王錫鋅教授說,中央作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的決定後,後續的實施要迅速激活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廢止程序,來正式宣布制度的終結。“下個月就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會議,從操作上來說,下個月就廢止也是可以做到的”。
據悉,按照慣例,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舉行六次會議,本年度最後一次會議將在12月下旬舉行。
勞教現狀本市還有勞教人員
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的勞教所主要承擔的職能是強制戒毒。按照今年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已經暫停新的勞教審批。有媒體報道,目前北京市勞教局的勞教人員已於今年七八月全部解教。對此,市勞教局相關人員表示,這一說法並不准確,但具體情況並未透露。北京市司法局有關人員稱,之前依據舊法進行勞教的人員肯定要等勞教期滿纔能回歸社會,所以說現在勞教人員為零也不可能。
有媒體還稱,北京市勞教局下個月將摘牌,市勞教局相關人員對此也表示,這是不可能的事。市司法局和市勞教局相關人員都表示,勞教制度的取消因涉及到政法系統的整體改革,所以不會在廢止決定下發後很快落實到位。目前尚不清楚將來的職能變化等,比如原來管理的強制戒毒人員是否還繼續歸屬他們,在等進一步的消息。
王錫鋅教授表示,勞教制度廢除後,勞教所工作人員可以進行分流,有的可以去充實監獄管理的力量,有的也可以去指導和協助社區和公益組織管理社區矯正人員。有專家表示,通過對原有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向強制戒毒轉型也不成問題。
未來展望需要社區矯正銜接
勞教制度廢止了,以前適用勞教處理的違法行為該怎麼辦?中央的文件中明確提到,“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
對此,王錫鋅教授在采訪中表示,勞教制度廢止後,需要相應的新的立法銜接。比如說,現在很多人都在討論違法行為的社會矯正法,用社會矯正的制度來取代過去的勞教制度。社會矯正的立法可以用來填補可能出現的空白。一般的違法行為,可以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嚴重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則適用刑法來制裁。但兩者之間可能存在一些空間,比如適用行政處罰手段力度不夠,但用刑法制裁又過重,引入社會綜合的矯正體系則比較妥當。
王錫鋅教授說,社區矯正是現代社會治理中一種有效的對過錯行為進行矯正的機制,它是通過社區和公益組織來承擔矯正主體,來協助有違法行為和過錯的人進行改正,順利回歸社會。
還有專家表示,勞教制度廢止後還需要有關部門出臺配套措施進行制度銜接,比如司法機關要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解決輕微刑事違法犯罪處罰問題;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行為進行治安處罰;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快推進社區矯正制度,纔能保障勞教制度廢止後相關工作平穩過渡。
據悉,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一次會議上曾提出,各級法院要積極配合勞教制度改革,探索完善輕微刑事案件快審快結機制,大力推進社區矯正工作,有效延伸審判職能,幫助罪犯早日回歸社會。
-廢止背景
勞教制度
缺乏程序正義
北大法學院副院長、著名法學教授王錫鋅認為,勞教制度在發展過程中,有兩個比較大的問題。第一在適用對象范圍上,由公安機關通過自己的規章來決定,對哪些人員適用勞教,裁量性比較大,范圍的擴大比較明顯,導致勞教制度像一個口袋一樣,彈性和伸縮性比較大,容易被濫用。
另外,作為比較嚴重的剝奪人身自由的處罰,其程序正義比較欠缺,基本上由行政程序就能決定,在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制裁中,欠缺有效的司法程序的保護,導致勞教制度構成對公民人權比較現實的威脅。廢止它,除了基於加強對人權的尊重和保護這樣重要的原則之外,還有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基礎。勞教制度與現行的憲法、立法法和行政處罰法都存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