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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國改革開放的一個新起點。15日播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對全面深化改革進行總體部署的綱領性文件,迴應了社會關切的民生期盼。
【啓動“單獨二胎”】

【決定原文】
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啓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解讀】“這是中國人口和生育政策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所作出的重大調整。”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毛羣安說,“完善生育政策既要考慮維持低生育水平,又要考慮民衆意願,還有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啓動‘單獨二胎’是應對人口紅利下降、勞動力短缺等問題的積極措施。”
【戶籍改革】

【決定原文】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爲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範接入城鎮社保體系。
【解讀】“不放開不合理,全部放開不現實,戶籍政策大門要開,但又要防止一下擠破門。”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任歐陽淞說,“‘鬆緊有別’的落戶制度既能滿足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增強產業發展、增加活力的需求,也有利於緩解大城市人滿爲患的現狀。”
【探索統考減少科目高考打破“一考定終身”】

【決定原文】
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解讀】“決定內容一針扎到現行考試體制的弊端,是打破‘分數決定命運’現狀的需要,也是培養綜合型人才的需要。”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儲朝暉說,“改革將高考從‘指揮棒’變成‘服務器’,從現行以行政爲主導的計劃招生轉變爲專業爲基礎的自主招生,學校和學生選擇權都會擴大。”
【資源價改,民生必需品加大“人文關懷”】

【決定原文】
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解讀】“重點領域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既保障穩定供給,又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所原所長周大地說,“但水、電、油、氣等也屬於民生必需品,加大對困難羣衆補貼,制定科學、公平、人性化的改革方案是本輪資源價格的應有之舉。”
【農房農地能抵押能擔保】
【決定原文】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
【解讀】“決定準確把握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平等發展權問題、市場經濟核心的產權問題,使我國城鄉統籌進入一個新時期。”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說:“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顯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個方向。”
【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決定原文】
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範圍。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解讀】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說:“全會的提法意味着對整體房地產稅收體系的調整。對於房地產稅的立法和改革可能涉及到一攬子的增減調節,而不僅僅是房產稅一項。”
【漸進式延遲退休】

【決定原文】
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解讀】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漸進式’既符合國際慣例,又符合中國國情;既是應對老齡化的措施,又能緩解養老金壓力。以前提‘研究’,這次明確爲‘研究制定’,體現了改革的決心,意味着延遲退休進入到實質操作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