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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陝西籍男子劉某因與女友分手心存不甘,遂撥打110報警電話,散佈其女友要與恐怖分子製造爆炸活動的虛假信息。經過西青警方連續兩週的縝密偵查,最終於11月15日在陝西省漢中市將涉案嫌疑人劉某抓獲。
“女同學”要搞恐怖活動
“女同學張麗,在一週前說要搞點炸藥,準備和同夥在天津的加油站或火車站製造爆炸活動。”11月2日上午10時許,一自稱姓牛的男子撥打110報警電話。男子說話聲音不大,當公安民警再詳細追問時,男子匆匆掛斷電話。
在接下來的幾天裏,這名牛姓男子又先後化名“牛洪昌”“李小明”,並使用同一手機號碼多次撥打110報警,舉報張麗和恐怖分子搞恐怖襲擊以及販賣毒品的情況。
報警人前後姓名不同,且說法不一,先是搞恐怖襲擊再是販毒。爲了儘快查明真相,避免發生影響社會治安穩定的惡性案事件,專案組開展偵查,最終查明報警人姓劉,陝西省鎮巴縣人。他舉報的張麗真實姓名叫張某某,陝西省華亭縣人。
被“甩”男子心存報復
劉某與張某某今年9月份在津認識,並確立戀愛關係,後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張某某獨自離津,去向不明,劉某隨後也離開天津。
據此,偵查員立即前往張某某的原籍,經工作證實了前期的判斷,劉某舉報內容純屬虛構,其已經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犯罪。隨後又轉戰劉某戶籍地鎮巴縣,於11月15日下午在劉某家中將其抓獲。
經訊問,劉某交代了今年10月份因張某某與其分手後,心有不甘,遂產生了查找她的下落並報復她的想法,多次撥打天津“110”報警電話的方式,謊稱張某某夥同幾名恐怖分子在天津的加油站或火車站製造爆炸活動和販賣毒品等虛假警情的犯罪事實。
目前,該嫌疑人劉某已被押解回津,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常健通訊員陸欣蓉)
《刑法》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不要爲了個人好惡、情感糾葛、貪圖好玩、博取關注等原因在網上或是現實言論中發佈一些影響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國家利益的虛假恐怖信息,否則可能會觸犯法律、法規,要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