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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9歲男孩小華(化名)和兩個小朋友在樓下玩耍,看見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卻說是3個孩子將自己撞倒的,賴上了家長。太婆痊愈後甚至住到了小華家中,要求賠償醫藥費。經過司法調解,雙方達成口頭協議,三名孩子承擔7500元。目前,家長江先生拒絕賠錢,已向達川區南外派出所報警。
“你說我冤不冤嘛?明明是我娃兒做了好事,現在反倒被賴上了,以後孩子怎麼敢做好事?!”昨日,家住達州市達川區正南花園的江先生打進本報熱線稱,今年6月15日,他兒子和小區的另外兩個小朋友在樓下玩耍,看見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後卻說是三個小朋友打鬧將她撞倒。
江先生堅信孩子沒有說謊,而這也得到多位小區目擊者證實。昨日,他拒絕了三個孩子共支付7500元醫藥費的司法調解建議,並且已經報警。
小伙伴委屈扶起婆婆被索賠醫藥費
據當事小朋友小華回憶,當天下午三點多左右,他和另外兩個小伙伴在樓下玩耍。“我們玩的時候看見有個婆婆在不遠處摔倒了,她也看到我們了,說‘小娃兒,把我扶起來一下嘛!’”小華說,他們三個馬上就跑上去扶她,“沒想到我剛扶她的胳膊,她就一下把我的手抓住,說是我們把她撞倒的”。
另一名小朋友小鵬(化名)說:“婆婆摔倒後一叫,我們就馬上跑過去扶她,小華跑得最快,他第一個把婆婆扶到起,結果那個婆婆卻把他抓住了,要我們賠她醫藥費。”
目擊者證實太婆摔倒小娃好心出手
“當時那個太婆摔倒的地方離我只有不到10米,我看得一清二楚。”在事發點不遠處開副食店的陳女士說,最開始是兩個太婆並肩往前走,走到一半的時候那個太婆就慢慢地往地上倒,另外一個太婆轉眼就不見了。
“我當時還准備去扶她的,看到三個小娃跑過去了就沒去,但是等了一下看太婆還沒起來,我還以為是小娃兒力氣小扶不起來,我就又跑過去了。”當天下午同樣在事發點的王女士說,她跑近一看,太婆緊緊抓住一個小娃的手腕,手上勒起了紅印,“我使了好大勁纔把她的手掰開”。
據介紹,太婆被扶到了附近的診所,後來又轉送去了醫院。
家長無奈拒付藥費太婆住進孩子家
據江先生介紹,到醫院檢查後,太婆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間共花費醫療、護理等費用2萬餘元。
雙方就醫療費用由誰支付一直沒有達成一致。
太婆及其家人堅稱是被三個小孩撞倒,因此醫療費用應由小孩的家長支付,而小孩及家長非常不服氣,稱他們是做好事,卻被賴上了。
11月16日,太婆的家人背著她找到了江先生家。“當時他們三個人,有個是她兒子,有個好像是她的孫女,背著太婆來了後丟下就走,並揚言不賠醫藥費老人就不走,一直住在我們家。”江先生說,太婆就這樣在他家住了兩天。
司法調解口頭協議孩子賠7500元
11月19日,江先生和另外兩名小孩的家長約著太婆的家人一起到南外鎮司法所進行調解。
南外鎮司法所建議,醫療費用共計2萬餘元,其中1萬元分為四部分,三名孩子家長及老太婆一方各承擔四分之一(共計7500元),剩餘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擔。
江先生說,他們接受不了這個調解建議,但是太婆的家人抓住他的衣服不讓他走,實在沒辦法,他們三個家長商量後,與太婆家達成了口頭協議,同意了司法所的調解建議,並約定21日下午付錢。
記者連線太婆兒媳:洗澡時摔倒的
20日,記者通過太婆兒子龔先生留下的電話號碼聯系他們,接電話的是龔先生的愛人。她肯定了婆婆骨折一事,但卻說:“她是自己在家裡洗澡的時候摔倒的”。對老太婆外出摔倒並聲稱是三個小孩將自己撞倒一事,她予以了否認。對於非要找三個小孩的家長賠償醫藥費一事,她也表示沒有這回事。
當記者提出想當面采訪一下太婆時,她表示,她現在正在外面做生意不在家,而太婆也沒有手機。
當晚,記者電話聯系上了太婆的兒子龔先生。他表示,過去的事情不想提了。最新進展家長拒絕賠償向警方報警“賠了錢,以後都不敢做好事了”
“該我給的錢我們一分都不少給,不該給的錢一分都不給。關鍵是我們娃兒明明是做好事,結果還要賠錢,這樣以後娃兒都不敢做好事了。”江先生說,他回去以後越想越覺得冤枉。
昨日在南外鎮司法所,江先生推翻了此前司法調解達成的口頭協議,與另外兩名小孩的家長一致表示,不承擔相關的賠償費用。南外鎮司法所便建議當事雙方走正常的訴訟程序。
江先生介紹,他們正欲離開南外鎮司法所,但是太婆的家人卻堵住不讓他離開,“他們只找我,說我兒子是第一個撞太婆的人,另外兩個家長應該賠的錢也讓我必須幫他們收齊。”江先生最後拿出1100元纔得以脫身。“他們給我打了收條,還讓我盡快把剩餘的錢給他們。”
隨後,江先生向達川區南外派出所報警,“警方已經立案了,希望還孩子一個清白”。
截至昨日下午5點半,已有7位現場目擊證人表示願意出來幫忙作證,並一一簽字按了手印。“不能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不然以後哪個還敢做好事嘛。”其中一位願意出面作證的女士說。(記者羅軒實習生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