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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日前調查食品市場發現,部分商家迎合消費者心理,組合包裝一系列產品,組成『有機水果』組合、『有機雜糧』組合等,用部分產品獲得的認證證書代替全部產品,違反了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等多部法律法規,涉嫌誤導和欺詐消費者。
南開區消費者陳女士稱,她在某健康諮詢公司聽講座後,諮詢師向她推薦了『有機雜糧』組合產品,內含小米、紅豆、芝麻、薏米等10種以上谷物,宣稱全部獲得有機認證,食用『健康安全』,價格238元。
陳女士觀察發現,該『臻粒香』組合產品外包裝上有有機產品標簽,但是內部有10袋小包裝谷物,卻沒有標簽。陳女士到認監委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查詢後發現,該公司僅獲得了小米、薏米、紅豆等三種產品的有機認證,其他7種產品沒有獲得認證。然而,在該產品的外包裝上,赫然寫著『有機五谷雜糧禮盒』。
昨日下午,記者在南開區一家精品水果商店也看到,有水果套裝銷售,將獼猴桃、橙子、柚子、苹果等水果集合一起,進行精美包裝,宣稱是『有機水果』。然而,記者仔細觀察了該產品的包裝箱,發現僅在說明中標示『按照有機標准生產』,並沒有有機產品標志。賣家一口保證,產品屬於有機,所有水果都是有機水果。記者發現,網絡商家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西青區辛口鎮一家農產品種植戶介紹,一些商販故意將一組產品組合搭配銷售,滿足消費者追求『健康安全』以及『營養均衡』的心理。在產品名稱上,也追求高檔,隨意自封『有機』或者『綠色』食品。從認證角度上講,單一公司很難獲得多種產品的認證,組合產品認證證書的真實性較小。
市質檢部門相關人士介紹,按照《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獲證產品的認證委托人應當在獲證產品或者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加施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有機碼和認證機構名稱。商家只在外包裝上標注,不在最小包裝上標注,是違法行為。部分產品套裝,只有其中少量獲得認證,而全部標注為有機,更是『障眼法』,涉嫌欺詐和誤導消費者。(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