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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加強本市城市道路規劃建設,保障城市道路設施完好,本市即將出臺《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目前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今天是最後一天,想參與意見反饋的市民,可發送電子郵件至fazhishi2@163.com或將書面意見郵寄至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法規處(天津市和平區重慶道118號)。
該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佔用城市道路。因建設等特殊需要臨時佔用城市道路的,應當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有關項目批准文件,到城市道路管理部門辦理許可手續,城市道路管理部門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書面決定。經許可佔用的,申請人應當交納佔路費和佔路損壞修復保證金。臨時佔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期滿後需要繼續佔用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延期的佔路費累進收取。(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