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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前天,因試駕錯牌車被交警一次扣除12分的周先生,“回爐”重新學習和考試交規有關科目。
據瞭解,11月21日下午,周先生到奇瑞汽車王蘭莊4S店試駕。當他駕駛店方提供的樣車行至衛津南路與黑牛城道交口時,被交警攔下檢查。經查,該車的臨時牌照與車架號不符,涉嫌“套牌車”違法。陪駕的4S店人員發現,是錯把該店另一輛樣車的臨時牌照放到此車上。儘管其做出解釋,也確實不是“套牌車”,交警仍對周先生一次扣除12分,並處罰款200元。事後,對此負有責任的店方,一次性向周先生賠償了3000元,作爲罰款、學費和補償。
前天,公安河西交管支隊對此作出解釋稱,包括試駕和借用他人汽車的駕車者,在開車前都應仔細覈對行車證上車架號是否與牌照號相符,兩者不符就有冒牌之嫌,如果不覈對貿然駕車,就應承擔相應責任。如果車的“主人”確屬故意僞造牌照,那還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姬培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