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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大興摔童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法院駁回了韓磊的上訴,維持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磊死刑的判決。按照法定程序,此案將報請最高法進行死刑復核。
庭審現場
案犯面無表情女友旁聽落淚
昨天上午,雙方都有親屬參與旁聽終審宣判,但均未接受記者采訪。韓磊的父母和發小沒有出現,而其一直未曾露面的女友則前來旁聽。
上午9時30分,韓磊和李明被帶進高院第六法庭。韓磊不停扭頭看向旁聽席,看到女友,韓磊笑著點了點頭。
在法官宣讀判決書時,韓磊一直抬頭看著審判長,臉上無任何表情。當審判長念出“本案維持一審判決”時,一直在旁聽席上的韓磊女友突然落淚了。宣判結束後,韓磊被帶出法庭,其間他再次望向女友,臉上仍掛著一些微笑。
事後,韓磊的辯護人徐平律師表示,韓磊父母有心理准備,雖然他們已經准備出錢賠償受害人家屬,但直至宣判前女童父母都未接受。“宣判前韓磊父母好像見到了被害女童的家人,但對方不肯接受賠償,如果能接受,或許對案件有幫助。”
法院宣判
上訴理由被駁維持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韓磊曾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但仍不思悔改,在刑滿釋放僅九個月後,又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幼童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同時,韓磊所提上訴理由,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不能成立,應予駁回。韓磊的辯護人所提建議改判或發回重審的辯護意見,依據不足,法院不予采納。檢察院建議駁回韓磊的上訴,維持原判的意見理由充分,應予采納。
最終,北京市高院裁定維持一審判決,韓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韓磊父親說
韓磊出事之後,其父母四處打聽被害人的家庭地址,並7次登門道歉,其中兩次碰到家中有人,但對方均表示“不願見面”,並將他們拒之門外。
在韓磊年幼時,我因為工作原因去四川支援建設,從小未盡到教育兒子的責任,但我相信兒子在法庭上說的是實話,沒有撒謊。他到底是不是故意的,只有他一個人清楚,但是我相信我的孩子。
韓磊提出的測謊等要求都沒有得到允許,如果真的查明他是故意的,不單是法院,我們老兩口都不能饒他,但是他連個查真相的機會都沒有。我認為查真相有兩個目的,一是告慰死去的嬰兒,二是讓社會知道,韓磊並非大奸大惡。
我經常想,假如能用我的生命去換死去嬰兒的生命,我會義無反顧地去交換。我們非常想和受害人的家人達成和解,不僅是為了兒子,也想真誠地給受害人賠罪,讓自己的良心得到些許寬恕。
案件回放
7月23日晚韓磊乘坐李明駕駛的北京現代牌轎車至大興區舊宮鎮廡殿路附近,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隨後,韓磊對李某進行毆打,後將李某兩歲10個月大的女兒從嬰兒車內抓起舉過頭頂,重重摔在地上,致女童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之後,李明駕車帶韓磊逃離現場。
7月24日韓磊被民警抓獲。
7月25日李明主動投案自首。
7月26日被摔女童經搶救無效死亡。
8月20日北京市檢一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韓磊依法提起公訴,以涉嫌窩藏罪對駕車幫助韓磊逃離作案現場的李明依法提起公訴。
9月16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開庭。庭審時,韓磊一再辯稱,他是近視眼又喝了酒,以為李某推的是購物車,並不知道摔了孩子。
9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韓磊死刑。同時裁定准許受害人家屬撤回此前對韓磊提出的總計273萬餘元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同案李明犯窩藏罪被判處兩年,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韓磊提出上訴。
11月19日北京市高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韓磊的辯護人將監控錄像繪制成圖像向法庭出示,並按時間節點以文字形式進行分解說明,證明韓磊沒有看清楚,發生誤判。韓磊希望可以向被害人家屬當面道歉,並針對檢方出示的證據向法庭要求對其本人和該案證人進行測謊。
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維持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磊死刑的判決。按照法定程序,此案將報請最高院進行死刑復核。(京華時報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