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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駕駛報廢汽車在公路上『碰瓷兒』,借此向被害人勒索錢財3000餘元。日前,西青區法院經審理,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對二人判處刑罰。
今年3月15日17時,本市北辰區農民張某伙同史某等人經預謀,駕駛一輛報廢的汽車來到本市外環線與西青區中北大道交口附近,而後,二人以被害人楊某駕駛的貨車與其駕駛的汽車相撞為由,向楊某勒索現金3200元。經被害人報案,張某於同年3月26日被抓獲歸案;史某於同年8月12日到公安機關投案。史某已將贓款全部上繳。
根據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6400元;判處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6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