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居民張大爺家的供暖狀況,長年以來不是很好。也因爲這個原因,雙方在供熱費交納多少的問題上存在爭議。11月28日上午,供熱公司來人,將張大爺家的暖氣截掉。“我們老兩口都80多歲了,這麼冷的天,沒有暖氣怎麼過?我們不交費的起因是暖氣不熱,供熱站強行停熱是不是過於霸道?”張大爺的遭遇,有一定的代表性。供暖以來,本報陸續接到部分居民家中暖氣不熱和供熱公司強行停暖的投訴。那麼,如何看待這類糾紛?
80歲老人家中突然停熱
張大爺家住和平區新興街衛華里,據他反映,家中的暖氣不熱是老問題了。“去年的供熱費,我們確實沒有交。不交原因是暖氣不熱,供熱站也不好好給測溫。打電話要求測溫,供熱站的人或是不來,即使來了,或是說忘帶電池,或是不好好測,不給我們測溫單。”張大爺說,去年唯一的一次測溫記錄,是在1月12日上午11時,測溫單顯示“小居室的溫度爲16.2℃”,其他的居室和廳則高於規定的18℃。“其實,按照我們自己的溫度計,所有房間都低於18℃,供熱站帶來的表,測出來的都比我們的高。我們懷疑他們的表有問題,希望能出檢測報告,他們不給出。”
張大爺說,即使以供熱公司的記錄爲準,去年的這次測溫記錄也是不達標的。“我多次表示,希望與供熱公司協商處理。但是,對方根本不理我,今天上午突然來人,不由分說就把我家的暖氣管給截了。現在,屋子裏都是冰涼的,我和老伴兒凍出病了怎麼辦?”
經協調當天下午恢復供熱
記者將情況反饋給市供熱辦。該辦負責人迅速與張大爺所屬的和平區供熱公司樂昌裏供熱站取得聯繫。當天下午,經過緊急協商,張大爺同意補交去年的部分供熱費用,供熱公司恢復該戶的供暖。“我們問了問,停熱是因爲張大爺拒交暖氣費。也不止去年一年,該戶前幾年也有欠費的記錄。供熱公司說曾多次找到該戶追繳費用,但遭到拒絕。”該負責人稱,按照供熱條例,對於測溫不達標的情況,有明確的減免規定,用戶可根據測溫單要求合理減免,但不能據此拒交所有費用。
對於供熱辦的上述答覆,張大爺不予認同。他說,2007年、2008年,他的確曾欠繳費用,同樣是因爲暖氣不熱,該樓的很多戶居民都因此欠繳,這個問題已經過法院訴訟,法院判決減免部分費用。“這隻能說明供熱站供熱長年不好。希望供熱站把精力放在搞好服務、提高供熱水平上。供熱溫度高了,大家自然自覺繳費。”
市供熱辦支招供熱糾紛
採訪中,記者發現市民和供熱公司在很多問題上存在爭議。“供熱不熱的依據,只有測溫單。但是,我曾多次要求供熱公司測溫,對方就是不來人。不來人測溫,我手裏就沒有測溫記錄,過了這個季節,我就沒有了證據。我該怎麼維權?”很多居民都提出了這樣的困惑。
市供熱辦該負責人稱,提供暖氣不達標的證據,的確是個技術問題,部分居民家中暖氣不熱,卻因無法提供證據而無法維權,並導致雙方發生供熱費糾紛。爲解決這個難題,他特意藉助本報給廣大市民“支招”。
“居民要測溫的話,首先要給供熱站打電話。如果來了人,一切好辦。如果不來人測溫,咋辦?你可以給區縣供熱辦打電話,讓他們做記錄。這個記錄,就是住戶要求測溫的依據。如果供熱站還是沒人來測溫,就視爲測溫不達標。”該負責人說,除了區縣供熱辦,12319城建熱線同樣可以受理投訴,都會有投訴記錄。“居民打電話時,一是要求供熱站來測溫,二是要求給做登記、記錄。居民儘可以放心,供熱辦、12319肯定會記錄完整,一旦產生糾紛,只要存在這個記錄,居民就可以據理維權。”該負責人同時說,居民投訴時,如果自己留意做個電話錄音,也是很好的方式,可以作爲輔助的證據使用。
另一個問題是,因供熱不達標、居民欠繳的情況下,供熱公司能否停熱?張大爺說,煤水電氣是居民生活的必需,相關單位不能擅自停供。根據《天津市供熱條例》第23條,供熱單位應當保證正常、穩定、連續按照規定供熱,不得擅自停熱。“我查看了所有條例,沒有任何條款規定供熱公司可以因用戶欠繳費用而停熱。我的理解是,保證暖氣供應是供熱公司的強制性要求,中斷停熱就是違規。”張大爺說。
市供熱辦該負責人稱,張大爺提出的問題的確值得探討,“我們私下裏也曾多次爭論,應該說,在‘能不能停熱’的這個問題上,我們的法律規定還存在空白。”該負責人稱,儘管法律沒有“不交供熱費可以停熱”的明確規定,但是根據現有采暖費的法規,有“如因欠費被停熱的,收取熱能損耗費”的說法。此外,實際操作中,供熱公司要運營,也必須要靠居民交納的供熱費來維持。現在的操作上,部分供熱單位在用戶欠繳供熱費的情況下,也通常會採取停熱的處理。“不過,我們建議,在供熱存在糾紛時,供熱站應儘可能與居民協商,而不要採取簡單、粗暴的方式。”該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