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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行竊後,因擔心受到處罰,當夜又悄悄將贓物送回,但終究沒有逃脫法網,隨即被警方抓獲。日前,該男子已被西青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7萬元。
本市西青區中年男子姚某先後四次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今年2月22日,惡習未改的姚某爲牟取錢財再次行竊,其採用僱用車輛及人員的方法,到西青區某村一家摩托車公司廠房內,將該公司的一套摩托車生產線、12個自制工具箱、3個自制工作平臺及1個工業電扇盜走。經鑑定被盜物品價值人民幣共計1.7萬餘元。公司發現被盜後當即報警。姚某因害怕受到處理,當天夜裏又悄悄將所盜物品送回公司,但最終沒有逃脫法網,隨即被警方抓獲歸案。(記者孫啓明實習生潘一維通訊員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