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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絡出現一則《疑政府某部門不顧禁令頂風組織公款旅游》的帖文,稱宜賓某交通部門組織公職人員到九寨、黃龍等景區公款旅游。記者調查發現,網友所稱與事實不符,“公款旅游”實為自費組團出游。
在上述帖文中,發布者稱10月中旬,某交通系統組織公職人員進行公款旅游,並在帖中附有多張圖片,畫面為幾名女性在景區的合影。
記者經多方查證,帖中所指的政府部門系江安縣交通局,所涉人員為該局的3名公務員,分別為機關行政審批股股長羅小琴、交通戰備渡口管理所出納兼辦公室副主任陳宏、養護管理段會計徐定瓊。
采訪中,三人表示確實在10月14日至18日有過旅游,但對“公款”一說予以否認,並對發帖者惡意杜撰感到憤怒。羅小琴說:“我是自費參加旅行團去旅游,而且是向單位請的公休假,怎麼就成了‘公款旅游’?”
而陳宏和徐定瓊也表示,此次旅游是她們自行與旅行社聯系,為降低團費還專門邀請親友湊齊組團人數,整個旅游行程只有4天,每個人花費為1720元。
對此,羅小琴還找出了旅行社提供給她們的結算單,上面有每筆費用的明細。結算單顯示,餐費標准僅為每餐15元,住宿標准為150。
在江安縣交通局,辦公室主任謝長江證實3人在10月中旬被允假,假期為5天,並出示了她們的請假條。其中,羅小琴在10月8日提出休假申請,10月9日獲得批准;陳宏及徐定瓊為9日提出申請,次日獲得批准。
“她們沒有到單位報銷旅游費用,單位也不可能報銷。”江安縣交通戰備渡口管理所所長鄧華表示,確實批准過職工休假,至於休假期間的去向,單位無權乾涉,休假結束後按時到崗。江安縣養護管理段段長鍾守林則回應稱:“純屬造謠”。
“我們就想不通,為什麼這次旅游會受到質疑,難道公務員就不能自己掏錢和家人、朋友一起去旅游嗎?每個人都有消費的權利,都有和家人共享快樂的權利!”無辜被舉報,羅小琴和兩名同事感到非常委屈,並希望制造謠言者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