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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啓動實施機動車限購政策後,全市各公證處出現了排隊辦公證的狀況。昨日從市司法局瞭解到,本週六、日各公證處一律不休息。
據瞭解,機動車限購政策出臺後,全市公證處日均接待購車公證超過2000人次,相比限購前翻了10倍,此外還要接聽3000多次相關諮詢電話。
本市車輛限購政策涉及公證的受理範圍爲:2013年12月16日零時前,已與汽車銷售經營單位(含二手車銷售經營單位)簽訂車輛銷售合同(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車輛過戶身份證預籤登記表)並交付定金或者簽訂車輛銷售合同(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車輛過戶身份證預籤登記表)並取得車輛銷售統一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向公證機構提出有關公證申請的,公證機構經初步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予受理。
在審查範圍方面:個人申請的,須審查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市戶籍的須提供暫住證或者居住證)、車輛銷售合同、定金交款憑證(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車輛過戶身份證預籤登記表)或者車輛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個人申辦的,必須由車主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法人申請的,須審查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車輛銷售合同、定金交款憑證或者車輛銷售統一發票。法人申辦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爲辦理,需同時提交有效的法人委託證明、受託人居民身份證。
上述公證受理截止時間爲2013年12月25日17時,逾期申請,不予受理。對於50輛以上的車輛銷售合同,公證機構暫不受理。當事人應於2013年12月22日後,到交通港口局小客車指標調控辦公室進行進一步審覈。
關於異地購車當事人申辦公證的情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工商部門正在開展12月16日零時前銷售或者預籤二手小客車的彙總備案,形成電子臺賬。未來只有在市工商部門電子臺賬中有相關信息的,公證機構才能出具公證書。(記者高立紅通訊員劉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