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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安裝電子監察系統,單位行車記錄與監察後臺記錄不符,則存在違規用車問題。公車使用不合規定將被扣分,扣分達到80分,車輛將被封存,相關責任人和領導將被約談處分。近日,廬江縣內的公務用車全部安裝上電子監察設備,監察平臺開始試運行,每輛公車的運行軌跡、一舉一動將被實時監控和記錄。
公車安裝電子監察設備
此次廬江是合肥市第一個爲公車安裝電子監察設備的地方,以嚴格監管公車使用情況。記者從該縣瞭解到,縣內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使用的公車,以及用國有、集體資金作爲運行經費的車輛,這次全部安裝上了北斗電子監察系統。
“縣紀委效能辦設立了電子監察平臺,平臺由專用軟件、專用電腦、專用電子屏幕組成,具有軌跡回放、車輛報警、信息查詢、車輛定位、實時跟蹤等功能。”縣紀委邢邦勇告訴記者,電子監察平臺由專人管理密碼。
現在起,廬江縣內新增加的車輛,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持車輛行駛證原件、複印件和單位介紹信,到效能辦申報安裝北斗電子監察設備。“如果車輛是單位租用的,不能超過單位車輛編制數,更不能超出公務用車配備標準,也要在效能辦備案安裝監察設備。”
公車單位要建行車記錄
廬江縣紀委表示,安裝電子監察設備,能有效防止公車私用和違規停放。
“每個單位都要建立行車日誌制度。日誌要詳細記錄公車使用時間、使用人員、使用事由、起始地、目的地等,供北斗電子監察軌跡覈對。”邢邦勇介紹,每個單位每月底都將日誌彙總一次,並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
而且,縣紀委會定期輪流抽查各單位的行車記錄。“主要是根據北斗電子監察平臺記錄的車輛運行軌跡,定期抽查車輛報銷費用、車輛行車日誌等,覈對運行軌跡與車輛費用、車輛行車日誌的一致性。”邢邦勇說,節假日車輛使用、長途外出、夜間停放等情況,將是抽查重點。
“如果車輛費用、用車記錄與北斗監察平臺記錄不符的,就被視爲違規用車。”縣紀委保證,每年完成一次以上對全縣車輛的輪流檢查,必要時重點抽查,及時通報。
“行車日誌記錄不全,日誌記錄、車輛費用發票與電子監察軌跡不相一致的,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責任人限期整改並書面說明情況,視情節扣除當年度目標管理獎金200元至500元。”
倒積分管理設100分上限
縣紀委透露,縣裏還建立了“倒積分管理制度”。“全縣公車以年度爲時間單位,對每輛公車設定100分的電子監察積分,通過北斗電子監察及調查覈實,對違規行爲除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外,按照違規類別給予扣分。”其中,公車私用一次扣20分;車輛不按時入庫或不按指定位置停放,違反規定亂停亂放一次扣5分;車輛費用、行車記錄與電子監察軌跡不相符一次扣20分。
有了電子監察系統,違規使用公車的單位和個人,縣裏將給予處分。記者瞭解到,在縣政府設定的100分上限中,如果一輛公車全年扣分達到40分,將獲藍牌提醒;全年扣分達到60分的車輛,黃牌警示,車輛駕駛員及車輛管理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全年扣分達到80分的車輛,紅牌停用,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責任人、分管領導書面檢討,主要領導予以約談,車輛封存停用,整改合格後啓用;全年扣分達到100分的車輛,黑牌收繳,由縣財政局集中管理,車輛駕駛員待崗3個月,分管領導公開檢討,主要領導書面檢討,單位全縣通報批評。
那麼,會不會有單位或者個人爲了規避紀委監察,故意損壞或關閉車上的監察設備呢?廬江縣紀委說,對這些可能出現的情況,縣裏也有預案。“故意損壞、關閉、屏蔽或者採取其他方式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駕駛員,除了按價賠償,還會被扣除當年度目標管理獎金,待崗3個月。”
“如果單位拒絕或者拖延公車安裝電子監察設備,車輛管理責任人、分管領導都要向縣裏做書面檢討,個人當年度目標管理獎金500元也將被扣除。”(章禮軍本報星級記者餘琛)
(來源:合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