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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李先生:1月3日本版刊登了《乘飛機鋰電池能託運嗎?》一文,介紹備用鋰電池只能隨身攜帶。昨天我在機場過安檢時,安檢人員發現我隨身攜帶了一把水果刀,他們告訴我水果刀應託運。請問乘坐飛機哪些物品禁止攜帶?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安檢部門提示,旅客應嚴格遵守民航部門對攜帶及託運物品方面的規定,乘機前應整理好自己的隨身物品和托運行李,確保安全出行。
在中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下列物品既禁止攜帶也不可託運:1.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製品;2.爆炸物品,如彈藥、煙火製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製品;3.管制刀具、帶有自鎖裝置的刀具(如匕首、三棱刀);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機(氣)、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煙餅等;5.腐蝕性物品,如鹽酸、硫酸、硝酸、有液蓄電池等;6.毒害品,如氰化物、劇毒農藥等;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8.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強烈刺激氣味的物品(如榴蓮)、可能干擾機上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等。下列物品雖禁止乘機時隨身攜帶,但可放在行李中託運:1.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2.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3.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4.帶有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棒球棍等體育用品;5.斧、鑿、錘、錐、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於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銳器、鈍器;6.超出可以隨身攜帶的種類或總量限制的液態物品。
旅客可以隨身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妝品登機,每種化妝品的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總量不得超過1000毫升(不包括沐浴液、洗髮水、護髮素類物品),超出部分需要辦理託運手續。記者韓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