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央廣網北京1月11日消息(北京臺記者董研博霍月)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13年12月9號,北京市工商局發佈了餐飲行業六大不公平格式條款,包括“禁止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消毒餐具另收費”等等,並要求餐飲企業開展爲期一個月的整改。昨天,整改的大限已到,這些不公平條款有沒有銷聲匿跡?
昨天上午,北京市工商部門對部分餐飲企業進行了執法檢查,通過實地檢查發現,還是有一些可喜的變化。比如,在北京海淀區某購物中心的一家大型餐廳,半個月前曾經公告,不允許顧客帶酒水。如今,告示牌已經被撕得只剩下白色一角。打開菜單,原有的“謝絕自帶酒水”“自帶酒水收15%服務費”內容也已經被膠條遮蓋。店長說,即將啓用的新菜單,會徹底刪除這些內容。
此外,在北京市工商部門發佈的六大不公平條款中,有一條是“請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丟失本店概不負責”。在昨天的檢查當中,記者發現,在海淀區某大型麪食店,顧客一落座,服務員就主動提示注意隨身物品安全,用餐完畢後,服務員也會提示顧客帶好隨身物品。店長說,“飯店有義務做出提醒,而且店裏有攝像頭,萬一發生丟失物品的情況,飯店也有義務幫助追回,這些都納入了服務流程。”
如此看來,這次的監管工作,的確起到了一些積極的效果。但是,舊的格式條款即使都銷聲匿跡了,是不是還會新瓶裝舊酒、換個方式出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