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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一個月前,北京工商發佈這些所謂的“霸王條款”時,就曾經引發過激烈的討論,雖然民意站在工商一邊,很多行業人士和法律人士也表示了不同的觀點。中國烹飪協會甚至通過公開信提出,北京工商是“以偏概全,激發行業公憤,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對北京市工商局的行爲予以制止並公開道歉。”但隨後的工商總局正面迴應說:“規範監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是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
兩方的爭議焦點,以“禁止自帶酒水”爲例,工商部門認爲說,這“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而中國烹飪協會則認爲:“現實中,既有設定‘禁止自帶酒水’的商家,也有沒設定的商家。餐飲業與壟斷行業不同,消費者完全可以用腳投票。”
剛剛記者採訪中發現的問題,雖說多少會讓執法者感到尷尬、讓消費者感到失望,但並不出意料之外。當然除了這些附屬條件,我們還擔心:如果真的可以自帶酒水、甚至也不收開瓶費了,商家可能也會有別的招數,比如減量不減價、或者給包間設置專門的高價菜單等等。畢竟,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政府監管的手也不可能伸到那麼長。
所以,在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嶽屾山看來,類似“禁止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包括收“開瓶費”、“服務費”等等,其實都是市場行爲,只要事先告知消費者就行,至於選擇哪家餐館,消費者完全可以用腳投票。
嶽屾山:有的飯店掙的錢從酒水掙錢,有的飯店從菜品掙錢,只要我收開瓶費或者禁止自帶酒水,但仍然能夠滿足我的經營,那我就沒有必要進行調整。如果去掉這些限制,可能大量客戶涌入,我也沒有這種接待能力。我倒是覺得沒有必要非要把他作爲一個霸王條款去限制。如果這個形成一個統一的聯盟,完完全全從行業的角度限制到消費者選擇權,行政主管部門就可以介入了,但是如果僅僅是商家競爭手段不同,就沒有必要。
但是,過去那種赤裸裸的格式條款,的確會引發消費者的反感,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張春蔚的觀點是,工商部門的舉措,起碼讓消費者意識到,自己有什麼樣的權力。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過程,本身就是多方的博弈,只要事情在往好的方向發展,就值得鼓勵。
張春蔚:只有一個變革持之以恆,有更多人的參與,才能最終完成。工商部門他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推動的改變,能夠讓人們有所收益,這是最重要的。要讓消費者有選擇權,這是工商在本輪變革當中最想做到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