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候、乘車時千萬不要將裝有貴重物品的衣服掛在衣帽鉤上,行李應放在自己視線范圍內的行李架上。單獨出行時最好不要睡覺,如果有幾個人同行可以輪替著休息。
警惕有人套近乎騙子會與旅客套近乎,使其放松警惕,進行行騙。不要將自己的聯系方式告訴陌生人,不要輕信稱是你老鄉、同路人的陌生人,更不能把財物交給其看管,以防丟失。千萬不要吃陌生人給的食物,以防被騙。
旅客出門乘坐火車,最好不要隨身攜帶大量現金,在乘坐火車之前,如果帶有大額現金,盡量放在貼身的內衣口袋中,千萬不要將大額現金放在外衣口袋或者遠離身體的行李箱(包)中。
莫要貪圖小便宜,犯罪分子的騙人手法五花八門,但不外乎以利益為誘餌,引人上當。碰到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旅客們一定要謹慎對待,冷靜客觀地分析事情的來龍去脈,切不可貪圖利益,中了騙子圈套,給自己造成損失。
人多地段要警惕扒手一般選擇上下車或人多擁擠的時候作案,因此,在進站口、出站口、上車口等人多擁擠地段,是扒手行竊的高峰時期旅客們一定要注意好隨身物品。
現金應當分開所帶現金應當分開裝,把零錢單獨放在隨身攜帶的包中,而不要把現金放在同一個地方,以方便取用。盡量不要在公共場所取錢或翻動錢包,以免引起不法分子的注意。
今年春運大幕已經開啟,為此,北京鐵路警方發布提示,提醒廣大乘車候車旅客注意安全。春運期間乘坐火車的旅客,應將天氣、交通狀況和排隊候車等因素考慮在內,盡可能地提前兩小時到達火車站,並且出行時應盡量減少不必要物品的攜帶,如攜帶過多行李的旅客可考慮在乘車前辦理行李隨車托運業務。此外,在看管好個人隨身物品的同時,在進站上車時還要注意所攜行李數量的清點,避免遺留或失竊等事件的發生。旅途疲勞務必看管好攜帶的財物,不能在候車室裡睡覺或打盹。如有同行人,可互相照看。一旦發現財物丟失,及時找民警報案,以免延誤偵破時間。
北京鐵路警方安全提示,向旅客介紹五大注意事項:
一是購票提示。購票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購票、乘車時無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旅客,可在車站公安制證窗口辦理。
提醒:首先,在車站公安制證窗口辦理臨時身份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出具所在地公安機關的戶籍證明;學生旅客出具所在學校的證明信;現役軍人持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信;外籍旅客持當地使領館出具的證明信;憑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購票的旅客,持相關發證部門出具的證明信或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其次,不隨便從不相識人手中購買車票,謹防電信詐騙。
“四要”是:購買火車票時一定要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在正規場所購票;一定要檢查自己的“票、證、人”是否一致;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和火車票。
“四不要”是:不要從不認識的人或票販子手中購買火車票;不要使用假證購票;不要將身份證等證件隨意借與他人使用,以免個人信息泄露被不法人員利用;不要輕易相信互聯網上的代購、代辦火車票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二是進站提示。進站候車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驗證、驗票進站;自覺排隊驗票、驗證進站,不擁擠。
提醒:不要將車票交給陌生人,以防調包;當進站候車無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時,憑本人車票到車站公安制證窗口辦理身份確認手續;不輕易將自己的身份證件借給他人購票使用,以免上當受騙。
三是安檢提示。前往火車站時,提前預留出行時間,防止路上擁堵、耽誤出行;將攜帶的行李物品放在安檢儀上接受安檢;不攜帶易燃和易爆,及危險物品進站上車。
提醒:安檢後取行李物品時,看清並清點物品後再取走,以免拿錯或丟失。當發現拿錯或漏拿行李物品,及時與車站鐵警和工作人員聯系,別耽誤行程。
四是檢票提示。在候車室排隊檢票時,按照工作人員指定檢票通道排隊等候檢票;檢票時,不擁擠,要照看好老人和孩子,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提醒:候車室人多,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不將錢包、現金等貴重物品放在衣褲兜內;注意提防有人假冒“老鄉”幫助照看行李,或以手機沒電等理由借手機,以防物品丟失。
五是上車提示。上車,按秩序排隊接受驗票,並注意腳下,防止摔倒或掉下站臺;進入車廂後,對號入座,並將行李物品放在自己視線之內,以防丟失或被盜。
提醒:在車門處,旅客要按秩序上車;下車時,注意查看衣帽鉤、座位下、臥鋪上和行李架有無遺失物品;出站時,不隨意丟棄車票,以免泄露個人的身份信息。
鐵路警方溫馨之進站安檢提示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您主動接受安檢
根據最新規定,車站對煙花、爆竹、汽油、煤油、油漆等物品嚴格限制進站,各類槍支、匕首、陶瓷刀、三棱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等如果出具合法的持有手續可以攜帶;對於生活用品則要限量攜帶,比如打火機不超過5個,火柴不超過20盒,指甲油、染發水不超過20毫昇,酒精、香水不超過100毫昇,摩絲、發膠、空氣清新劑不超過600毫昇。
附:危險品類別
(一)禁止攜帶和辦理行包托運的危險品
1、爆炸品:如炸藥(含黑藥)、雷管、導火索、鞭炮煙花、摔炮、拉炮、發令紙等。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化石油氣等。
3、易燃液體:如汽油、煤油、松節油、油漆等。
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如硫磺、黃磷、油紙、油布及其制品、金屬納、鎂、鋁等。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如氰化物、砒霜、敵敵畏等。
7、放射性物品;
8、腐蝕品:如硫酸、鹽酸、雙氧水、苛性納等。
9、雜類。
(二)須出具合法持有手續方可攜帶的危險品
1、槍支:包括各類軍用槍、各類射擊運動槍、狩獵用的有膛線槍、散彈槍、火藥槍、麻醉注射槍及其它各類能發射金屬彈丸、具有攻擊性的武器。
2、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它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
(三)限量攜帶的具有危險性質的生活用品限每人次最大攜帶量:
1、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過20毫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
3、不超過100毫昇的酒精、冷燙液。
4、不超過600毫昇的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