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上世紀90年代初,因西廂工程建設,郭茂齊家位於原宣武區一處房屋被劃入拆遷范圍。1993年1月,房屋拆遷時郭家人卻並不知情,回家後纔發現房子已被拆完,之後一家人被人臨時安置在一處30多平米的樓房居住直至今日。昨天,郭茂齊告訴記者,他們多次到各部門反映情況,但始終未能得到令他們滿意的安置補償。
講述
暫住地21年無手續
郭茂齊一家當年被拆遷的平房位於原宣武區北線閣15號院,包括2間公產房屋和4間私有房屋,面積分別共計12.4平米和49.2平米。90年代初,因北京市要建設西廂工程,這6間房產被劃入了拆遷范圍,當時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北京市市政工程局(現已改制為北京市政路橋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市政路橋集團)。
郭茂齊的老伴曹德華回憶,1993年,因二人的獨子重病在醫院搶救,他們白天下班後就要趕到醫院照顧孩子,常常幾日不能回家。當年1月的一天晚上,二人從醫院回家時卻突然發現,家中的房子已經被拆。
曹德華稱,『房子要拆遷是早知道的事,但拆遷辦的人還沒找過我們談拆遷協議。』次日一早,郭家人找到負責北線閣區域拆遷工作的拆遷辦人員邵書浩,他回復稱自己不清楚何人所為。
曹德華稱,邵書浩提出廣安門外三義裡小區1號樓恰有一處空房無人居住,郭家可先搬至此房暫住。兩三天後,邵書浩便給郭茂齊送來了鑰匙,郭家人隨後搬入此地。
據了解,按照當時的拆遷回遷政策,郭家房子拆遷後應該回遷到豐臺區馬家堡小區。曹德華稱,搬入三義裡1個多月後,邵書浩突然給郭家送來一張《換房協議書》,上寫郭茂齊位於北線閣15號院的房子與張某的三義裡1號樓121室互換,並蓋有廣安門外房管所公章,『房子互換意味著我們不再是拆遷戶,拆遷戶的名額被張某頂了,我們這時候纔知道不對勁。』
郭家不同意換房,此後,他們多次找邵書浩要求簽拆遷補償協議,對方只稱沒有,並說換房就是拆遷辦的安排。郭家沒想到,本是臨時暫住的房子,一住卻已經21年,而這間住房的手續也遲遲無人給辦。
調檔案發現假協議
多年來,郭茂齊夫婦為了拆遷安置補償一事四處奔走反映情況,2010年左右,原宣武區住建委答復稱安置符合西廂工程拆遷政策,郭家不服欲走法律訴訟維權。因法院遞交材料需要拆遷協議,曹德華遂至西城檔案館調檔,沒想到竟調出一份郭茂齊與市政工程局簽訂的《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安置補助協議書》。
『當時我腦袋「嗡」地一下,差點兒氣暈過去,邵書浩一直說我們沒有拆遷協議,這協議哪來的,居然還有人冒充郭茂齊的簽名』,曹德華說。
2011年,郭家將市政工程局改制後的市政路橋集團訴至法庭,經過司法鑒定證實,協議上郭茂齊的簽名非本人所寫。法院同時判決,這份安置補助協議書無效。這份協議書簽訂日期在1993年2月7日,根據時間推斷,協議是在郭家房子被拆後簽訂。協議甲方為市政工程局,在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一欄有邵書浩的簽名。
此後,郭茂齊夫婦二人繼續不斷向西城區住建委等部門反映情況,要求重新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並按照相應拆遷政策,獲得對應面積的房屋安置和補償,但始終未能獲得令他們滿意的答復,『我們不追究政府部門的責任,只是想獲得應有的安置和補償。為這事我們跑了20年了,人一輩子能有幾個20年?』
市政路橋集團
改制後無法擔責
回應
昨天,現市政路橋集團負責信訪工作的唐先生回應,西廂工程項目實施主體為市政工程局,相當於政府職能部門,現已改制為從事建築承包工作的企業,原有的政府職能已經分化,『我們現在作為企業,不可能為當年的政府職能部門承擔責任,也不具備這個職能』。
唐先生介紹,經了解,當年西廂工程的修建要穿過北京多個區,每個區會成立臨時的拆遷指揮部,指揮部的人負責管片內的百姓拆遷安置,談好協議後拿到市政工程局蓋章,後統一向下分房,『具體操作都是拆遷指揮部的人做的,這應該屬於個人的瀆職問題』。
西城區住建委
訴求超政策范圍
昨天,記者從西城區住建委獲悉,郭茂齊就其拆遷安置問題多次到北京市住建委、西城區住建委及其他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區住建委經查,郭茂齊《拆遷安置補助協議書》已於2011年7月6日由西城區人民法院《(2011)西民初字第1869號民事判決書》確認無效;郭茂齊被安置在廣外三義裡1號樓1門121室,該地址尚未辦理產權證或者承租手續。
西城區住建委表示,由於當事人反悔、提出的要求超出政策范圍等原因,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我委會繼續配合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做好有關工作,以期該問題能夠早日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