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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村官春節回家向反貪局投案
上午首先出庭受審的是穿著病號服的豐臺區沙鍋村原副村長榮軍,他當庭認罪。法庭上,50歲的榮軍說起訴書上說他是初中文化程度,其實他是個文盲,他還說自己患了老年癡呆,在治病期間“腦萎縮”。榮軍自稱幾年來四處求醫,此案案發後,他一直以治病為名始終不肯露面。
2011年9月,檢察機關對榮軍上網追逃。2012年春節,榮軍在大年初一回到家裡,“我看到家裡桌子上有一個反貪局檢察官留的電話,就和檢察官約好,初十去反貪局投案。”去年3月,榮軍到反貪局投案,正是他的投案,令郭文新的犯罪事實被發現。
榮軍說,2006年到2007年,沙鍋村和怪村都拆遷,鎮書記劉某讓他找怪村書記郭文,想在拆遷中“多報點兒數”,“農村拆遷一間房報成兩間房很正常,就為了多拿點兒錢,但到法庭上就是大事兒了。”
村支書出獄當日又被逮捕
今天受審,原怪村中心村村支書郭文否認指控,這是他第三次受到刑事指控。郭文是2006年當上的村支書。2011年12月,郭文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2012年1月29日刑滿釋放。出獄當日,郭文因涉嫌犯貪污罪又被逮捕。
郭文貪污案發是因市檢二分院反貪局在調查涉及豐臺區王佐鄉怪村中心村土地的相關案件時,得知該村村支書郭文因涉嫌尋釁滋事、挪用資金被檢方審查起訴,辦案人員調閱郭文涉案卷宗及郭文所在的怪村中心村賬目,發現在六環路佔地拆遷合同中,該村與3個村民存在簽訂一式兩份的合同,所簽姓名存在明顯差異,且有大筆拆遷補償資金走向存在可疑之處,為此對郭文展開調查,郭文隨後主動交代了其貪污的犯罪事實。
2012年12月,法院對郭文案宣判,認定郭文在擔任村支書期間,於2007年,利用協助豐臺區政府管理、發放北京市西六環路建設佔地拆遷補償款項的職務便利,偽造拆遷補償協議,騙取拆遷補償款380萬元。二中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郭文有期徒刑9年。
然而這並不是郭文的終極處罰。榮軍的歸案,使得總計近千萬拆遷款被騙取的事情坐實。去年6月,郭文被解回再審。
根據此次指控,郭文於2007年間,利用擔任北京市豐臺區王佐鄉怪村中心村黨總支書記,負責協助人民政府管理、發放西六環路佔地拆遷款項的職務便利,伙同豐臺區沙鍋村副村長榮軍利用查喜臨提供的虛假《北京市估價條件登記表》,通過偽造《拆遷款補償協議》的方式,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人民幣617萬餘元。
評估經理出假證被訴
根據今天當庭出示的書證,首發集團在西六環路建設佔地過程中,總計支付了7個多億的拆遷款,其中下發到怪村的拆遷款有4000多萬。而郭文等人涉嫌騙取的拆遷款,就達近千萬元。此次被控的997萬餘元中,郭文被控貪污617萬餘元;榮軍被控貪污260萬餘元。榮軍的辯護人認為,其他還有部分款項應該是分給了鎮書記劉某。據悉,劉某已因病死亡。
郭文和榮軍能在拆遷中侵吞巨額拆遷款,還得益於北京開元恆基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總經理?喜臨。檢方指控,查喜臨於2007年間,在北京開元恆基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任總經理,負責西六環路佔地拆遷評估期間,編造虛假的《北京市估價條件登記表》用於計算拆遷補償款,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97萬餘元。截至發稿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