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與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案在陝西渭南臨渭區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認定涉案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成立,判處產科臨時負責人司欣1年,產科主任高文平1年緩刑2年,副院長姚軍民6個月緩刑1年,醫院院長王莉免於刑事處罰。
自去年的12月30號,陝西富平婦幼保健院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案進行公開審理以來,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此案的主犯張淑俠已經在1月14日被陝西渭南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