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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改與社保記錄信息一致可不再重新審定更正。
《軍人保險法》實施後退役的軍人,其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養老保險補助年限及待安置時間作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天津北方網訊:職工連續工齡審定及更正政策性強,涉及範圍廣,爲簡化辦理手續,強化管理服務,市人力社保局就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連續工齡審定工作有關問題發佈通知。
通知規定,對於連續工齡審定或更正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由各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覈;超過5年的,由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覈後,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複覈。對於《天津市城鎮職工連續工齡審定表》(以下簡稱《工齡審定表》)有塗改,但塗改後信息與養老保險手冊、社會保險經辦系統記錄信息均一致的,由現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覈查原始檔案等相關材料,覈實無誤的,可以直接在塗改處簽字蓋章確認,不再重新辦理工齡審定或更正手續。
對於社會保險經辦系統記錄的視同繳費年限與《工齡審定表》記載的連續工齡不一致的,應向參保人員現養老保險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覈實無誤的,由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在《工齡審定表》上簽字蓋章予以確認。對於《工齡審定表》丟失的,應向參保人員現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重新進行審覈。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丟失的,由參保人員現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負責補辦,現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區、縣社保分中心負責填寫繳費記錄並蓋章。
符合連續工齡審定或更正條件的參保人員,應及時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審查後報上級主管部門覈查,覈查無誤的,報現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覈(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直接報參保人員現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覈)。
《軍人保險法》實施後退役的軍人,其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養老保險補助年限及待安置時間作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退役軍人辦理參保登記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後,安置單位或存檔部門應攜帶本人的《軍人入伍登記表》《軍人轉業、退役登記表》、養老保險轉移憑證和匯款憑證等原始檔案材料,到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辦理連續工齡審定手續。
本通知自2014年2月1日起執行。(記者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