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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月24日電(記者趙宇航、徐博)新年伊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再次提高10%。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教授指出,雖然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絕對水平逐年提高,但是作爲相對水平衡量指標的養老金替代率卻呈下降趨勢。
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可以從絕對水平與相對水平來衡量:絕對水平是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人均支出金額大小;相對水平是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人均支出金額的工資替代率大小,計算方法是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人均支出與上年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比值。養老保險基金人均支出金額越大、工資替代率越高,表明待遇水平越高。
褚福靈指出,由於十年間連續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且幅度明顯大於物價上漲指數,因此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絕對水平在逐年提高,但養老金替代率卻在近十年裏一直呈下降趨勢。
褚福靈說,從2005年至今,全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資替代率從近60%一路下挫到低於50%,雖然尚處在高於45%的合理區間,但是下降趨勢明顯,部分省份養老金替代率已經跌破45%的警戒線。
爲了控制養老金替代率逐年降低的現狀,褚福靈建議應該加大財政投入和劃撥國有資產收益彌補養老保險歷史債務,爲提高養老金替代率奠定基金基礎。
他說,在養老保險改革進程中,參保職工在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工齡作爲視同繳費年限計發過渡性養老待遇,但這些年限並沒有形成真正的繳費,而是由新職工繳費形成的養老保險基金予以支付,由此形成了巨大的養老保險的歷史債務。按照養老保險的權利與義務相關的原則,這部分繳費需要有責任主體,即政府和國有企業來彌補。通過彌補養老保險歷史債務,可以充實養老保險基金,進而提高養老金替代率。
同時,褚福靈建議應該建立與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形成提高養老金替代率的制度基礎。褚福靈特別指出,當前按最低基數繳費以及繳納15年後斷繳現象值得重視。一些單位爲了降低人工成本,存在按最低工資基數繳費的現象。由於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以繳費工資爲依據,繳費工資低,養老金也相應低,導致養老金替代率下降。
按照規定,職工繳費15年以後纔可以按月領取養老待遇,但一些參保人員誤以爲繳費15年以後就不用繳了,多繳吃虧。按照養老金計發辦法,每繳費1年按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與個人繳費工資的平均數計發1%的基礎養老金,顯然,繳費的時間短養老金水平必然低,其替代率也大大降低。
因此,褚福靈建議應當完善制度,嚴格執法,確保用人單位按照職工的實際工資水平繳納養老保險費,確保職工真正感受到長繳費能夠帶來更加充分的養老待遇,控制養老金替代率下降的態勢,並確保其處於合理區間。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