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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馬年春節假期即將到來,有不少人將在工作崗位上度過。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怎麼算?記者對此做了整理。
2014年春節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是國家法定假日,後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年初一至年初三期間加班,用人單位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初四至初七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話,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按規定,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因此,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如果遇上企業不支付加班費怎麼辦?建議在節假日辛勤勞動的人們注意收集以下信息用以維權:
1、保留企業要求加班的通知、郵件、短信等;
2、保留加班申請單;
3、保存當天的工作任務單,或其他單據及工作記錄;
4、主動給領導彙報當天工作完成情況並錄音;
5、邀請同事證明。(記者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