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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政府正式對外發布的通告稱,爲減輕納稅人在本市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間車船稅負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本市乘用車輛2014年按年減徵2個月應納稅額計算全年應納稅款。
市地稅局有關部門介紹,本市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間,乘用車輛按年減徵2個月應納稅額計算全年應納稅款。此次減徵只限於覈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的乘用車實施減徵政策,購置的新乘用車,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當月起按月計算,減徵2個月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爲:減徵2個月後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10/12。商用車、掛車、其他車輛以及摩托車不在享受範圍,該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實行。納稅人已經按照12個月繳納全年車船稅的,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完稅憑證到身份證地址所在地地稅局辦理退稅手續。
本市車船稅納稅方式包括四種:一是在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同時由各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車船稅;二是在市地稅局委託代徵單位設立的車船稅便民服務窗口繳納車船稅;三是船舶納稅人在辦理登記或檢驗的同時繳納車船稅;四是沒有代收代繳車船稅的車船,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辦理補稅、免稅、退稅的納稅人,屬於單位車輛的,到其稅務登記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手續;屬於個人車輛的,到行駛證註明的住址所在地區縣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手續。 (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曲明)
乘用車減徵2個月後具體稅額表
稅 目 |
計稅單位 |
年應納稅額 |
減徵2個月後年應納稅額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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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按發動機氣缸容量(排氣量)分檔] |
1.0升(含)以下的 |
每輛 |
270元 |
225元 |
覈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 |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
390元 |
3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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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
450元 |
3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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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
900元 |
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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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
1800元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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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
3000元 |
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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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升以上的 |
4500元 |
37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