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為泄憤,竟持鋤頭猛砸『仇家』公司玻璃,致50多塊玻璃被砸毀。鑒於該女子於事發後自首,且積極退賠經濟損失,日前,北辰區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其罰金1萬元。
中年女子方某是本市一家美容院的老板。2013年3月5日10時,方某與被害人呂某發生矛盾。為泄私憤,方某持鋤頭將呂某所在某安裝公司一樓的玻璃砸碎58塊。事發後,方某逃離現場。經鑒定,被砸碎的玻璃價值5500餘元。同年4月10日,方某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案發後,方某退賠經濟損失5520元。 (記者孫啟明通訊員劉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