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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2013年12月15日本市宣佈實施“限購+限行”措施以來,有關機動車的購買、限行措施便一直備受關注。再有10天,本市限行措施將正式實施,您家的機動車每週將有一天不能隨便開。
機動車區域限行的措施和時間
(一)外環線以內尾號限行,即: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7:00至19:00,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二)外環線以內外埠車限行,即: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7:00至9:00和16:00至19:00,禁止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通行。
(三)外環線上貨車限行,即: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00至19:00,禁止貨運機動車在外環線上通行。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機動車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
(二)公共汽車、班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班車證)、長途汽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長途車證)、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郵政通行證)。
(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
(五)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罰100元記3分
不按規定時間道路區域行駛罰200元
據交管部門介紹,在3月1日起實施限行措施後,交管部門將採取加強路面治理、疏導以及電子警察開啓限行攝錄功能等措施,及時查處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
對於未按規定時間、道路、區域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下文簡稱《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依據《法》第九十條有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不記分的處罰;對於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根據《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依據《法》第九十條有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同時,在外環線以內對機動車違反尾號限行或外埠牌照機動車違反早晚高峯限行規定的,3小時以內駛出限行區域的,記一次處罰。 (記者李柏彥通訊員焦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