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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遼寧省遼陽市宏偉區委瞭解到,宏偉區反貪局長柳罡因違反辦案紀律,19日受到了被免職、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1月27日,網上出現了《遼陽市宏偉區反貪局長柳罡辦人情案,接受當事人宴請》的視頻,4分鐘視頻顯示了三個人從1月8日晚9點到次日凌晨1點,在一夜總會和一燒烤店消費的情況。舉報人稱,遼陽市宏偉區檢察院反貪局長柳罡和另外一名公職人員接受了丹東一企業經營者的吃請。
根據網絡舉報情況,宏偉區委28日即對柳罡做出停職決定,並由區紀委成立了調查組對視頻中反應的情況進行調查。
經過二十餘天的調查,宏偉區19日對外發布,經查,網絡視頻中反映的以柳罡“辦人情案、接受當事人宴請、進夜總會”爲題的文字表述雖與調查的事實不完全相符,但柳罡行爲違反了《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相關規定。經商遼陽市人民檢察院,宏偉區委常委會議作出決定,給予柳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宏偉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職務。宏偉區人民檢察院對其作出行政記大過處分。
據瞭解,2014年1月8日,宏偉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柳罡與該局一書記員到丹東市辦案,並約李化南協助調查取證,當晚李化南參與了柳罡在丹東的兩次消費。
宏偉區有關負責人表示,當晚,柳罡在夜總會消費由自己付賬,燒烤店消費由丹東檢察院的朋友付賬。柳罡雖未接受案件當事人宴請,但《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第61條規定,在執法活動中,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爲,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另外,視頻中出現的宏偉區檢察院書記員,在這一事件中沒有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