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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當着警察面被殺”掀起軒然大波的安徽蚌埠“超市少女被殺案”,24日在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行兇者沈某以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據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沈某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人。2012年10月,沈某在江蘇省常熟市某公司工作時,與在該公司實習的胡某發展爲戀愛關係。2013年3月,雙方的戀情被胡某的父母得知後,明確表示反對,並讓胡某斷絕了和沈某的來往。
後沈某來到胡某的老家安徽省蚌埠市馬城鎮。在鎮上,沈某被人毆打,由於懷疑是胡某家人指使,加上胡某更換了聯繫方式,沈某產生報復心理,並在多種場合流露出要殺害胡某的意圖。
2013年8月18日,沈某在蚌埠市馬城鎮一超市向在此工作的胡某追問兩人斷絕關係的理由,未獲理睬。後因他人報警,沈某發現警車後離開超市,警察離開後,沈某又返回超市。
在與胡某理論期間,沈某發現警察再次進入超市,遂迅速上前用左手扼住胡某的脖子,右手持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將其向超市一角拖行,並不顧警察的警告和阻止,連續持刀刺向胡某,致其當場死亡。
蚌埠市檢察院公訴認爲,沈某因不能正確處理個人感情問題,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並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求其刑事責任。
因涉及當事人隱私,本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庭審結束後,法庭沒有做出當庭判決。(記者徐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