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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同比增八成,公共安全案件佔比居前列……10日提請代表審議的兩高報告所附圖表中,六大數字既折射民生熱點,也爲司法改革出了新“考題”。
如何讓羣衆感受公平正義?如何爲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記者第一時間連線代表委員進行解析。
增速84.2%:最嚴格處罰彰顯打擊力度空前
在2013年人民法院一審刑事案件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同比增長84.2%,增幅高居榜首。
因製售地溝油,朱傳峯一審被判死緩;湖南一商販生產銷售僞劣臘肉50噸被判刑12年。數字反映了監管打擊食品犯罪決心之強、力度空前,另一方面也體現了保障食品安全之難。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說,高壓之下,犯罪手段也不斷翻新,出現高技術含量、全鏈條滲透等特點,一些監管部門行政不作爲助推案件多發。要清除此類犯罪背後的“保護傘”,給違法犯罪以更有力的震懾。
佔比5.07%:堵住刑罰執行的腐敗“後門”
2013年人民法院審執結案件中,減刑、假釋案件佔比5.07%。
減刑、假釋本是激勵入獄者“重新做人”,但實踐中有時異化爲刑罰執行腐敗的“後門”。今年3月,廣東省高院緊急叫停了135件減刑、假釋案件,罪犯黃少雄(廣東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省工商聯原主席)等多起減刑案件,因“執行刑期未滿3年”而被退回監獄。
全國政協委員、崑崙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征夫認爲,個別以權或者花錢“贖身”、逃避或減輕懲罰的案件時有發生,嚴重踐踏法律尊嚴,損害執法司法公信力。要加大此類案件執行的公示力度,實行公開開庭審理,推行執法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懲治司法腐敗行爲。(記者楊維漢、周琳、凌軍輝、歐甸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