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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報道,內地女子涉嫌在香港清洗100億元(港幣下同)黑錢,獲准以3000萬元現金和100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但她獲保釋後逃之夭夭,兩名擔保人被法庭下令下周三(19日)上庭『解畫』。其中一名擔保人13日申請押後聆訊,以如期參加宗親會旅游。裁判官批准其申請,但認為其提供的人事擔保額達500萬元,促其考慮聘請律師。
保額500萬官促聘律師
來自內地的女被告趙丹娜(21歲)涉利用8個戶口清洗100億元黑錢,還押半年後獲准以3000萬元保釋外出,本年1月棄保潛逃。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早前下令充公該筆保釋金,並要求兩名擔保人到庭解釋。其中一名提供500萬元人事擔保的男子趙端成(譯音),早前去信法庭要求延期到庭。他13日在庭上稱,去年12月已安排與母親參加宗親會旅行,計劃本月19至23日游覽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裁判官杜浩成問到,趙母大可由其他團友照顧或退團,趙端成稱其母年過八十,未曾造訪星馬,他欲偕母同游,與宗親聯誼。他在庭上未有交代與同姓趙的被告的關系,控方則表示同意押後。
律師﹕擔保人不會被收監
趙端成早前為被告提供100萬元現金及400萬元人事擔保,裁判官杜浩成指他的擔保額不低,且被告下落不明,有可能令他被扣押,問他有否考慮聘請律師處理案件。趙端成聞言響應稱原本沒有考慮,但聽罷裁判官說話纔有此打算。裁判官遂批准申請,押後至下月7日聆訊,讓趙端成與另一擔保人一同解釋被告的去向。裁判官稱下周三聆訊會提醒另一擔保人考慮應否聘請律師。
擔保人會否為潛逃被告而身陷囹圄,律師梁永鏗指出,被告找來親友提出人事擔保,令法庭相信被告不會逃去無蹤,若被告潛逃,擔保人不會因此被收監,但要應法庭要求解釋被告去向,並有可能被充公已支付的人事擔保金,以及被要求支付已承諾、但未支付的人事擔保金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