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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消協獲悉,從今天起,消費者購買貴金屬、珠寶及鑲嵌製品,遇到售後服務問題,將享受本市根據新消法而修訂的《貴金屬、珠寶及鑲嵌製品售後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進一步強化了經營者責任,增加了珠寶首飾網購等售後內容。
據瞭解,新《辦法》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售後服務原則。最大的亮點是,根據有關網購商品的內容,增加了“消費者在網絡、電視電話購物、郵購購買的商品,退貨的商品應當保持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商品貨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新條款。《辦法》的遵守範圍由原來的協會會員單位擴大到全市經營者。明確規定了以舊換新業務如何辦理,“凡本單位售出的黃金、鉑金飾品實行以舊換新業務時,要憑原始票據、標籤加以確認後,再按所換飾品工藝繁簡每克收取20元至50元的改制費。”“凡非本單位售出的(含無票據、標籤的)黃金鉑金飾品要實行以舊換新業務的,必須先按舊飾品重量扣除5%的損耗,再按所換飾品工藝繁簡每克收20元至50元的折舊費。”
市消協人士表示,新《辦法》總條款由原有的18條增加到現在的24條,細化了條款內容,在解決售後和投訴中更有針對性。 (記者王紹芳劉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