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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民張女士致電本報記者稱,她最近在微信中收到好幾條關於“把這條微信轉發10遍,你的手機賬戶上就會多10塊錢”這樣的信息,爲了證明其“真實性”,發消息者在末尾還註明“我已經試過了,是真的”。張女士表示,這一看就是假消息,她對此不堪其擾,也更加反感這些消息的始作俑者。
記者在微信“朋友圈”中調查發現,此類謠言不在少數,還有一些諸如“尋找熊貓血”、“幫忙尋找走失孩子”、“有人找商家要發票中了20萬元大獎”等信息,雖然看似可信度不高,用戶仍難辨真僞,很多人也就抱着“有益無損”的態度頻頻轉發。如此一來,未經覈實的消息便在網絡中大肆氾濫。友人評論:在“朋友圈”發這類信息,不僅表明發信者的弱智,也是對朋友感情的傷害。
辨真僞有點難
網友“一生一世”:我在“朋友圈”中看到過一條“女孩走失”的消息,上面還有聯繫電話。我當時想孩子丟了,家長肯定特別着急,轉發出去,多一個人看到,就多一分希望,根本沒想過消息的真假。更何況,這種消息很難辨別真僞,如果是假的,那可能就是你打電話回去,對方騙話費,但是普通老百姓不是“火眼金睛”,很難看出這是個“騙局”。
謠言止於智者
東麗區市民王毅:像“轉發10遍給話費”這種消息一看就是假的。第一,有了微信,大家打電話發短信自然少了,騰訊和傳統電信運營商本來就是競爭關係,怎麼可能有這樣的“合作”;第二,每個公司的數據庫應該都是保密的,你轉發了10條微信,傳統電信運營商怎麼可能知道。所以,我們還是應該擦亮眼睛,別上這種無聊的當。
銀行職員李媛媛:俗話說,謠言止於智者。網絡信息五花八門,微信又爲各種信息的傳播提供了便捷,但是,網民在看這些信息時還是應該動動腦子,覺得可疑的就不要“推波助瀾”,大家齊心協力才能淨化網絡環境。
誰來監督管理
律師樑爽:在網絡中,編造恐怖信息、傳播或者放任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將承擔法律責任。根據轉發數量、轉發內容等因素,可以對其進行處罰。但是,轉發過程中,很難界定是否“惡意傳播”,尤其是有些信息內容還涉及公益。大家應該提高法律意識,對可疑信息多加鑑別,不要讓自己成爲微信謠言的推手。
南開大學教師吳偉華:大家還是應該提高警惕,真假難辨的信息不要轉發,不信謠、不傳謠,發現謠言及時舉報,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同時,相關部門還應多管齊下,利用技術、法律、行政和社會監督等手段,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