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3月15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開始施行。新《消法》叫停經營者以各種方式設置的霸王條款。最高法日前也出臺司法解釋,指明餐飲業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最低消費屬霸王條款。但是目前依然有消費者發現,不少商家仍存在霸王條款。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手機騰訊網,對32779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95.3%的受訪者表示自己身邊餐飲業還存在霸王條款,51.7%的受訪者直言餐飲業霸王條款問題沒有改善。22.6%的受訪者來自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來自二線城市、三線城市、城鎮、農村的分別佔23.2%、28.3%、16.2%、9.7%。
上個月,大三學生王冉和同學在河北石家莊某餐廳聚餐。餐廳包間要求最低消費300元,超出他們的預算,王冉無奈只能和同學在大堂拼桌。落座以後,王冉發現餐桌上擺放的只有收費餐具,就向服務員索要免費消毒餐具,對方卻表示無法提供。“換個餐廳可能又要等位,我們只能在那家吃,可被這些霸王條款搞得心情很不愉快。”
調查顯示,受訪者遇到最多的三大霸王條款依次是:謝絕自帶酒水(58.2%)、設最低消費(32.7%)、拒開發票(31.0%)。其他還有:最終解釋權歸商家所有(28.7%)、只提供收費消毒餐具(28.6%)、財物丟失概不負責(23.0%)、收取開瓶費(13.5%)、強制收取服務費(8.7%)、儲值卡餘額不退(7.4%)等。
新《消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王冉發現,新《消法》頒佈前後,社會上對霸王條款的關注和批評增多,身邊餐廳霸王條款問題有了一定改善。比如,他之前去的餐廳,就取消了包間的最低消費。
在上海一傢俬企工作的張澤坤卻發現,飯店的霸王條款形式越來越隱蔽了。“前幾天,我到常去的一家餐廳吃飯,發現以前貼在桌角的‘謝絕自帶酒水’的字樣不見了,就去隔壁超市買了一瓶飲料帶進餐廳。用餐完畢後,我持該餐廳會員卡結賬,卻被告知,因爲喝的是自帶的飲料,所以無法獲得會員卡積分。”
張澤坤和餐廳負責人理論,對方提出的理由是,顧客自帶酒水一旦出問題,可能會責任不清,還不如飲用餐廳的酒水。“如果餐廳提供的酒水和市面售價差不多,作爲顧客,我當然不必捨近求遠。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張澤坤說。
餐飲業霸王條款現象一再被批評,卻難以杜絕,原因是什麼?調查顯示,45.6%的人認爲是管理部門督查不力,25.7%的人認爲是懲罰力度太輕,24.5%的人感到消費者維權困難,13.9%的人認爲是法律缺乏具體懲罰措施,13.7%的人表示是經營者具有強勢地位。
“對於消費者來講,爲了一頓飯,花很長時間和飯店理論,甚至打官司,實在不太現實。”王冉說,維權成本高,是消費者遇到霸王條款時未能積極維權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他看來,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違法商家的氣焰,導致霸王條款問題屢禁不止。
調查顯示,遇到商家霸王條款,僅9.1%的受訪者會舉報或投訴,6.2%的人選擇與商家協商解決,5.8%的人會用其他方式解決。高達78.9%的受訪者則選擇了忍氣吞聲。
去年年底,北京市對於餐飲業霸王條款進行了集中整治。北京市工商局向社會發布了餐飲行業常見的6種不公平霸王條款,其中包括“包間設最低消費”、“禁止自帶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費”、“物品丟失本店概不負責”等,並要求全市餐飲企業在一個月內進行自查自糾,如逾期不改,將面臨最高3萬元處罰。消費者若遇到這些霸王條款可直接撥打12315舉報。
在北京工作的彭連告訴記者,她感受到了監管力度加大後的效果。“最明顯的是,禁止自帶酒水和包間最低消費等規定,在我常去的幾家正規餐廳都看不到了,服務員的態度也好了不少。”但她也發現,自己住所附近的幾家小吃店,牆上依然赫然寫着“財物丟失概不負責”等字樣。
怎樣才能杜絕餐飲業霸王條款現象?調查顯示,29.8%的人建議加大對違法違規商家懲罰力度,19.8%的人期待監管部門進行集中整治,19.6%的人認爲應該曝光違法違規商家,11.4%的人期待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7.4%的人建議行業加強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