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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連續有西青區宏城御溪園、河北區北寧灣寧靜花園的業主反映稱,他們在所居住的小區內停車要向物業公司按天或小時交付停車費,部分業主認爲此種做法並不合理。
記者調查發現,今年1月底,宏城御溪園物業公司對沒有固定車位的業主車輛進小區收費,早8點到晚12點收費5元;晚12點到早8點收費10元;一天15元錢封頂。北寧灣對沒有固定車位的業主收費標準是前兩小時停車免費,以後按每小時2元收費,且上不封頂。
兩個小區的很多業主疑惑,向業主“計時”收停車費的標準、依據是什麼?費用的流程透明嗎?
計時收費價高不透明
宏城御溪園業主宋女士:今年1月底,物業公司開始對沒有車位的業主車輛計時收費。在收費前並沒有相關人員來徵得我的同意而且收費不合理,造成我的愛車“無家可歸”,只能停在小區外面,時常被交警貼罰單。我認爲小區現有入住的業主約940戶,而地上地下車位共1170多個,多數業主的停車難是因爲“計時收費”造成的。物業公司收費應“取之業主,用之業主”,但目前這筆收費用於何處,物業公司也沒向業主說明。
北寧灣業主程先生:小區物業公司計時向我收費,我覺得費用太高,我在家睡一宿覺,就要交至少20元的停車費,這讓我無法接受。而且在給我開具的收費發票上寫的收費項目是“臨時車輛佔地使用費”,我就此諮詢過物價部門,得到的回覆是,此收費應由業委會與物業協商制定標準收取,不屬於政府定價的範疇。但是在執行此收費前我對收費標準並不知情,而且北寧灣小區目前也沒有成立業委會,物業公司單方制定的停車收費標準,處於弱勢的業主個人只能選擇接受或別把車開進小區。
不能只收錢不管事
宏城御溪園業主李先生:物業公司曾向業主表示,“計時收費”是爲治理小區地面停車亂和業主隨意停放車輛堵塞小區防火通道的問題。我覺得物業公司治理停車亂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從“計時收費”後,停車的秩序依然很亂,有的車甚至停在消防通道上過夜,希望物業公司加強對小區內停車秩序的管理,不要只收錢不管事。
中海物業管理經理張義民:如果把所有汽車全放進北寧灣小區停放,那麼小區整體就會顯得很混亂,按小時收停車費是參考了周邊小區停車實際情況制定的。同時,小區地下停車泊位管理產權歸開發商,物業公司無權利支配。
北寧灣寧靜花園業主張靜:爲規範小區內停車秩序進行收費是可以的,再說物業管理小區內停車也需要人力和成本。執行“計時收費”能杜絕外來車輛停佔我們小區的停車位資源。但是收費標準必須先要與全體業主協商。
收費要尊重業主意見
市物業事務服務中心張學軍:商品房小區地上佔用業主公共空間停放車輛的應爲機動車佔地費,此費用沒有統一標準及規定,是前期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在合同中與業主約定的。小區成立業委會後,收費標準應由業委會討論決定並委託物業公司收取。而開發商對地下車位可租可售,除收取租金和出售款,還能另收管理費,收取標準是物業公司根據實際測算並徵求業主意見後與開發商最終確定的,小區收費由開發商、物業公司和業主共同協商。物業公司要明確此類收費的確定和收益是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並不是物業公司的經營性收入。同時,小區收費定價要合理並充分尊重業主意見。(今晚報記者郭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