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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快評
□木須蟲
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的我國高校重點學科審批一直以來都是許多高校在辦學過程中的指揮棒。隨着時間的推移,重點學科審批飽受爭議,過度受到行政干預,高校發展急功近利等批評之聲不絕於耳。今年2月,《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發佈,終於爲多年來的討論畫上句號。(4月2日《人民日報》)
取消高校重點學科審批,是高校去行政化的重要舉措之一,目的是解除行政干預這種簡單粗放的教育管理方式給大學獨立自主辦學帶來的弊端。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大學不需要重點學科建設,相反,新形勢下如何加強重點學科建設,纔是留給高校管理者和高校最大的挑戰。其中有三個方面值得引起重視。
首先,大學重點學科建設的資金與資源需要實現公平的再配置。在審批制度中的“獎補”是激勵式的分配製度,但也是“綁架”的制度,由少數人說了算,資金按審批定向使用。取消審批制度後,關聯的辦學資金與資源既不能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也不能再設過多的“門檻”,出現另類方式的審批,那麼到底該以何種形式分配給高校?這就需要教育管理層面進一步改革與完善高校的投入機制,既保證高校有相對充足的經費,也讓高校有用以投入重點學科建設的自主性。
其次,高校還需要去除治校的行政慣性。取消重點學科審批,是教育管理方面的放權,只是實現管辦評分離的一個步驟。然而,外部的放權,並不會直接影響大學內部治理結構的必然變化。具體到重點學科建設,取消審批,讓高校有了很大的自主性,有利於高校明確自身的特色,將優勢學科做大做強。但是,涉及內部的政策與資金走向,靠什麼來支配?應該看到,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需要與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提高學校治理水平同步推進。我國高校的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也是一個明顯短板,還存在着諸如大學章程還沒有真正發揮作用、大學學術權力虛位和二級學院自主創新能力缺失等問題。
第三,失卻的評價機制需快速補位。學科建設是大學的靈魂,取消審批後,高校的發展依然需要一個有關學科評價的科學公正的“遊戲規則”。學科建設的核心是提供更貼近發展前沿、更適應大學生需求、更富有社會影響力的高質量教育產品。所以,學科建設的評價應當以教育質量保障爲重點,逐步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學術標準和質量評估機制,並培育和構建第三方獨立評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