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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州市檢察院第一季度查辦處級以上幹部25人,包括4名廳局級幹部
貪賄案全部是大案
昨天下午,廣州市檢察院召開第一季度職務犯罪案件查處情況新聞發佈會。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廣州檢察機關反貪部門立案查辦處級以上幹部25人,同比上升25%。其中廳局級4件4人,包括廣州市衛生局原副局長邱春雷。
另據介紹,第一季度立案查辦的行賄和單位行賄犯罪案件首次超過了受賄案件。
各項案件數量均上升
廣州市檢察院昨日披露,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檢察機關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198件218人,同比人數上升31.33%,處級以上幹部25人(廳局級4件4人),同比上升25%;100萬元以上特大案件31件,同比上升93.75%。查辦行賄犯罪人員89人,同比上升102.27%。
在反瀆職侵權方面,共立案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2件48人,人數同比上升140%。其中,處級以上幹部8人,同比上升300%,重、特大案件15件17人,件數同比上升275%。查處發生在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的瀆職侵權和受賄犯罪32人。
行賄案總數首超受賄案
廣州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李學東介紹,第一季度查辦的案件特點明顯,首先是職務犯罪案件較去年同期有較大上升。“我們發現,經濟往來中權錢交易現象仍然突出,這表現在賄賂案件在查處的全部貪污賄賂案件中佔的比重大,超過80%。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則佔全部賄賂案件的四成多。”
數據顯示,大要案所佔的比例大。貪污賄賂案件的大案比例100%,要案比例也較同期上升;瀆職侵權案件的大要案佔立案總件數四成多。另外,瀆職與受賄犯罪行爲相交織的現象突出,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收受他人賄賂,另一方面又濫權亂爲或失職不爲,這類案件佔反瀆職侵權部門立案總數的七成。
此外,損害羣衆利益的職務犯罪涉及面廣。反貪部門查辦的案件涉及生態環境和礦產資源保護、教育衛生等領域。反瀆部門查辦的案件涉及公安、工商、稅務、衛生等領域。
“另外,今年第一季度,我們反貪部門立案查辦的行賄和單位行賄犯罪案件首次超過了受賄案件總數。”李學東介紹。記者董柳通訊員穗檢宣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