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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備受關注的江蘇常熟“鯉魚門”集資詐騙案一審宣判,曾因案發跑路的“鯉魚門”老闆周某某(周思揚)因犯集資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數罪併罰,被判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間,周某某隱瞞已欠下鉅額債務,其掌控的相關單位經營虧損的真相,先後註冊多家空殼公司、單位,製造虛假繁榮,採用高額利息爲誘餌,向李某、龔某某等多名個人以及某融資擔保公司等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4.8億餘元。
法院一審宣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周某某原爲常熟知名酒樓“鯉魚門”老闆,2012年2月,他因非法集資案發潛逃境外,其跑路事件一度在網絡上引發熱炒,被稱爲“鯉魚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