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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公安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本市公安機關組織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製造傳播謠言違法活動,今年以來共對38名網上發佈及140餘名手機短信傳播不實信息的人員依法進行了查處,其中,對11名違法人員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40人進行批評教育,122人寫了悔過書,表示今後不再發表此類不負責任的言論。
市公安局負責人表示,互聯網上的新型媒體傳播速度快、影響大,在現代社會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然而,網絡一旦被惡意使用,就會給社會造成嚴重危害。無論是現實社會,還是網絡社會,法治意識都是應當堅守的底線,越過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大類型 典型案例
-冒充領導親屬
發表不實言論,引發網絡炒作
-惡意攻擊他人
因個人利益沒有得到滿足,借題發揮,宣泄不滿,發表不實帖文
-誹謗政府機關
無中生有,惡意編造虛假信息,侮辱誹謗他人,攻擊政府機關
-隨意跟風轉發
道聽途說,隨意“跟風”,轉發不實信息和帖文
-網民夏某自2012年1月23日開始,通過個人微博先後發佈135條帖文,冒名領導人的親屬,發表不實言論,造成惡劣影響。2014年春節前,夏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 2014年3月30日,北辰區人郭某某在互聯網上發佈帖文,散佈不實言論,對他人進行誹謗攻擊,危害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對其依法進行了治安處罰。
- 2014年4月,河西區無業人員石某,因對本市某企業不滿,通過微博發佈編造的虛假信息,攻擊他人,造成惡劣影響。日前,石某被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寫下悔過書,並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