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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前日,工商河北分局京津公路工商所接到消費者王先生申訴,稱其於今年4月初在榆關道某品牌專賣店購買的電動車,在騎行過程中因前輪擋泥板鬆動刮蹭地面,導致其摔傷腰腿。在與店方就賠償問題協商遭到對方回絕後,王先生來到工商所進行申訴。工商人員接到王先生申訴後,當天就將雙方約到工商所。經過深入瞭解,雙方在賠償費用上不能達成一致。經過工商人員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經營者賠償王先生各項費用合計6400元,並免費爲其修理故障電動車。昨天一早,在工商幹部的見證下,店方負責人將6400元現金交到了消費者手中。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使用電動車時,要仔細檢查螺絲是否緊固,是否有脫落情況發生。同時對經營者發出警示,提醒經營者對出售的電動車給予全面檢查,避免消費者人身傷害情況的發生。(記者高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