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名超市職員利用職務便利,以辦理虛假退貨的手段侵吞單位款項1萬餘元。日前,該職員已被南開區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中年女子金某原任本市一家大型超市服務中心職員,負責為顧客辦理退貨事宜。2013年1月至同年9月間,金某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辦理虛假退貨的手段,以直接截留退貨准備金及將退款轉入其本人銀行卡的方式,多次侵吞本單位錢款共計1.3萬餘元。經被害單位報警,公安機關於2013年9月23日將金某抓獲歸案。案發後,金某退賠被害單位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