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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夏季由於天氣持續高溫炎熱、電氣負荷過大等原因,發生火災事故的危險也在增加。因此,市安監局提醒廣大市民,夏季必須高度重視防火工作,防止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
1、施工現場火災。對施工現場的氧氣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嚴,直接放在高溫下暴曬,未采取有效的遮擋措施,沒有設置在通風、陰涼地點保存,這樣很容易發生火災事故。
2、遇熱、遇濕自燃的化學危險品火災。夏季地面氣溫有時高達40℃左右,在這樣炎熱的氣溫條件下,化學危險物品在生產、運輸、儲存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會釀成火災。所以,一定要謹慎保管、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
3、物質自燃火災。自燃物質除稻草、煤堆、棉垛外,還有油質纖維、廢舊塑料、硝酸銨化肥、魚粉、農產品等。這些物質儲存時,如果堆積時間過長,通風不好,自身就會發生變化產生熱,溫度逐漸昇高。忌水性物質有生石灰,無水氧化鋁,過氧化鹼,氯磺酸等,這些物質遇到水或空氣中的潮氣後就會釋放出大量可燃氣體,並與空氣混合成爆炸性混合物,也容易引發火災。
4、違章動火作業火災。夏季氣溫較高,揮發性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揮發速度加快,在儲存和使用這些物品的場所,一定要嚴格遵守用火用電制度,以防釀成火災。
5、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火災。城市燃氣用戶應當正確使用城市燃氣及燃氣設施、器具,嚴禁擅自拆除、改裝、遷移、安裝城市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在發現室內城市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損壞、泄漏時,應當立即關閉閥門、開窗通風,不得啟動電器設備和動用明火,並及時向城市燃氣供應單位報修;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單位和居民不要把氣罐放在太陽下暴曬,應放置在陰涼乾燥處保存使用。發生火災時,應當及時向消防部門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