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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不僅醉酒駕車,還借酒勁兒與朋友報警謊稱發生搶劫,後對趕到現場的民警進行毆打。日前,該男子因犯有危險駕駛罪及妨害公務罪被北辰區法院進行並罰,涉案另一男子也依法獲刑。
2013年12月5日21時,本市無業男青年韓某醉酒後(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61.04mg/100ml)駕駛一輛夏利牌轎車,搭載無業男青年呂某行駛至北辰區一家洗浴中心附近時,二人借著酒勁兒,先後撥打電話報警稱發生搶劫。公安民警凌某、李某趕赴現場處置警情時遭到韓某與呂某的辱罵,其間,韓某將民警李某推倒,呂某將民警凌某手指掰傷。經鑒定,李某、凌某的損傷程度均構成輕微傷。案發後,韓、呂二人已賠償李某、凌某損失並取得二被害人諒解。
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人韓某犯危險駕駛罪,處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犯妨害公務罪,處拘役2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判決被告人呂某犯妨害公務罪,處拘役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