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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財政局日前制發了《天津市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明確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等項規定。
《辦法》明確,公務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各單位原則上不參加要求食宿費用自理的會議或培訓,確有需要的,需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憑據報銷。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用公款支付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