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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現已正式實施。新的應急預案由原來的重污染天氣三級預警增加到四級預警,與北京和河北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統一,以利於三地聯防聯控。同時,啟動I級響應時,限行范圍擴至全市行政區域,而且除警車、消防車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外,無論本市還是外埠車輛均將限行。
據悉,新增的Ⅳ級預警為四個預警級別中的最低級別,啟動條件為預測將發生連續兩天空氣質量綜合指數(AQI)大於200或一天大於300時,但未達到Ⅲ、Ⅱ、Ⅰ級預警條件。Ⅳ級藍色預警審批及信息發布方式為,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批准後,通過市環保局政務網站、政務微博、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GIS平臺等渠道向社會進行提示,不設立解除審批條件;應急響應措施均為建議性減排措施及健康防護性措施。
新增設的Ⅳ級藍色預警沒有強制性措施,建議性和健康防護措施包括:排污單位應積極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減少交通揚塵污染,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等。
新的應急預案調整機動車減排措施,確保與本市工作日機動車限行措施相銜接。原來的應急預案中Ⅲ級響應時,限行20%機動車;Ⅱ、Ⅰ級響應時,限行50%機動車。調整後,僅在啟動Ⅰ級響應時,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全天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暫停實施工作日機動車限行措施。同時,新的預案完善了應急協調機制,拓寬了信息發布渠道,強化了信息報送及各部門傳遞預警信息的職能,從而確保全市應急響應步調一致,公眾及時獲取應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