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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環保局獲悉,《關於二氧化硫等4種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準調整及差別化收費實施細則(試行)》將在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今後企業排放污染物的濃度越低,那麼需要繳納的排污費也會隨之降低,以此來鼓勵企業少排放污染物,保護環境。
這次對二氧化硫等4種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準進行了調整,從本年7月1日起,二氧化硫排污費每公斤徵收標準調整爲6.30元;氮氧化物排污費每公斤徵收標準調整爲8.50元;化學需氧量排污費每公斤徵收標準調整爲7.50元;氨氮排污費每公斤徵收標準調整爲9.50元。細則最大的亮點是對二氧化硫等4種污染物排污費徵收進行差別化收費,企業排放污染物的濃度越低,那麼需要繳納的排污費也會隨之降低。如果排污者未按照規定繳納排污費,也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