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6·26”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昨天,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市一中院公開審理、宣判涉毒案件,並將兩名罪犯押赴刑場,執行槍決。隨後,市高院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了2012年以來本市法院審理毒品案件的情況和案件特點。據介紹,本市法院2013年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748件,比2012年增長30.75%。最近兩年的毒品案件保持30%以上的重刑率。
一審
一審法院查明,被告人曹某、趙某(女)均系吸毒人員。2013年3月9日,被告人呂某、劉某受陳某(另案處理)僱用,由廣州市攜帶4袋共約2000克冰毒來津。同年3月11日7:00左右,曹某與趙某吸食冰毒。當日13:00左右,公安機關將曹某、趙某抓獲,當場查獲冰毒1984.90克,並查獲毒品可疑物47袋,經鑑定共計3564.57克,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法院查明,曹某共販賣冰毒5704.47克;趙某參與販賣冰毒5569.47克。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判處曹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趙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一審宣判後,曹某等提出上訴。昨天,他們在庭審中各自陳述了意見。
宣判
劉某、厚某(女)在福建省福州市一起吸毒時相識。2012年11月下旬,劉某來津並與厚某一同租住在濱海新區一家商務酒店內。劉某將其購買的大量冰毒存放在其女友顏某租住的房屋內。同年12月8日凌晨,厚某從劉某處拿了50克冰毒,賣給郭某,獲毒資1.5萬元。此後,劉某、厚某又多次銷售毒品。經偵查,公安機關將劉某、厚某抓獲。劉、厚二人共販賣甲基苯丙胺2754.09克。
昨天,市高級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槍決
昨天,市一中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將毒梟叢吉華、鄧建忠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2012年2月5日至6日間,罪犯叢吉華在四川省成都市以79.5萬元的價格從他人處購買冰毒3000餘克。同年2月9日,叢吉華邀約吸毒人員仇某、徐某同行,途中在車上提供毒品給仇某、徐某吸食。2月10日到達天津市西青區後,叢吉華在其租住的房屋內提供毒品給仇某、徐某吸食。2月11日,公安人員將其抓獲,從其隨身攜帶挎包內及兩處住宅內共查獲冰毒3784.66克、海洛因0.21克、氯胺酮6.47克。
2010年6月間,鄧建忠與王志強共謀販毒。鄧建忠、王志強等人在本市河西區某公寓欲進行毒品交易時被公安人員抓獲。公安人員當場查獲冰毒2394.49克、氯胺酮518.74克、麻古2.86克,現金人民幣4萬元。
據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臧力軍介紹,近年來天津市毒品犯罪案件及毒品犯罪分子都呈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團伙化、家族化的共同犯罪是當前天津市毒品犯罪的一個重要特徵。從犯罪手段上來看,現代化特徵明顯,手段更加隱祕化、多樣化。無業人員與農民佔絕對多數。青少年(25歲及以下)毒品犯罪分子呈增長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