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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無業男子酒後駕車發生事故,撞壞兩車,近日因觸犯危險駕駛罪獲刑罰。
被告人劉某,男,27歲,無業。去年年底的一天夜裡,劉某酒後駕駛綠色東風小型普通客車,沿本市河東區紅星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與井岡山路交口時,與對行的由李某駕駛的威志牌轎車和吳某駕駛的大眾速騰牌轎車相撞,造成三方車輛損壞、乘車人鄭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鑒定,被告人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6.86/100ml。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劉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案發後,經群眾報警,被告人劉某被抓獲歸案。鑒於附帶民事部分已由雙方和解解決,並得到被害人諒解,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酒後駕車危害極大,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時刻約束自身行為,以防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為人生留下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