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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創業工作的通知》,出臺多項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除了創辦實體企業外,本市還鼓勵網絡創業,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等扶持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在校學生參加創業培訓還將享受補貼。
在校生自主創業的,兩年內保留學籍。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首次出資額允許為零。允許高校畢業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圍內的相應場地作為經營場所進行注冊登記,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的,可以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對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可給予30萬元;對已經成功創業且帶動就業5人以上、經營穩定的創業者可給予貸款再扶持,貸款總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對其額度在國家規定貼息額度范圍內的部分,由中央財政按照貼息利率予以貼息。對其額度在國家規定貼息最高額度以上且不高於20萬元的部分,由市財政按照貼息利率的50%予以貼息。允許通過抵押、質押、聯保、保證和信用貸款等多種方式,多途徑為高校畢業生解決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