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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發改委獲悉,為促進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7月1日起,本市放開房地產諮詢服務收費和經紀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評估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托,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及相關信息等諮詢的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准由委托和受托雙方根據諮詢內容的繁簡程度協商確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托,進行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和房屋租賃代理的經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准由委托和受托雙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
以房產為主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區別不同情況,按照房地產的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如:房地產價格總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累進計費率為5?;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累進計費率為2.5?等。土地價格評估收費,區別不同情況,按照土地的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如:評估土地價格總額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收費標准4?;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含200萬元),收費標准3?等。上述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為最高限標准,房地產評估機構提供評估服務時,其收費標准可以下浮。
按照規定,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價目表。